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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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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2 11:16

在南宁需要连续12个月(含)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简介》第一条 贷款条件

一、连续12个月(含)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三、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购买一手住房的,应在不动产预告登记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购买二手住房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建造住房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建造一层(含)房屋主体以上至房屋竣工的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四、购买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应不低于20%;购买棚户区、危旧房改住房(仅限还建户购买还建房)申请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应不低于50%。

扩展资料: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贷款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的年限;

(二)购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五)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管委会根据本市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和缴交情况,确定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所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购房首付款比例,并向社会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南宁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简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2 11:16

一、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连续6个月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5、已交付20%以上的房款。
二、贷款程序
1、提出申请。借款人凭身份证就近到中心各相应营业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写好后同时提交所需有效证明材料。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2、签订借款合同。我中心准予贷款后,借款人与中心委托的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并到住房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3、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帐户。
三、放款条件
1.借款人仍须正常缴存公积金。
2.借款人所购住房主体结构必须封顶。
四、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nngjj.com/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ff80808135d25b730135d6a357700030/article_ff80808136f28fa401372fbbf7de011e/ff80808136f28fa401372fbbf7de011e.html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2 11:17

公积金贷款额度,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

公积金贷款额度及其计算方法: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2 11:18

  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连续6个月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5、已交付20%以上的房款。(首次申请纯公积金贷款的首付为20%,再次申请的首付为30%;无未结清商业贷款申请组合贷款的首付为30%,有未结清商业贷款申请组合贷款的首付为40%。)
  公积金贷款程序:
  1、提出申请。借款人凭身份证就近到中心各相应营业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写好后同时提交所需有效证明材料。中心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2、签订借款合同。中心准予贷款后,借款人与中心委托的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并到住房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3、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帐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2 11:18

在南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需缴交满12个月(含)以上,首套首付比例不低于20%;申请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必须首套房面积少于120平方米,二套房面积少于144平方米,首付比例不低于40%;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申请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部分,且不超过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超出部分需先自行结清。

在南宁市住房公积金区直分中心申请贷款需缴交满6个月(含)以上,首套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首付比例不低于40%;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自筹资金先结清原商贷,再重新办理公积金贷款抵押手续,申请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超出部分需自行结清。
还有什么关于南宁公积金缴交或贷款问题可以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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