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零转让和1元转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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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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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8 02:42
有以下区别:
1.1元转让股权:多见于国有企业以1元的价格受让净资产为负的股权,应用优势很明显:在转让资不抵债企业的股权过程中,转让双方无法以标的企业的实际负资产计入投资相关科目,如果以0元作为转让价值,在企业所得税计量中会将此列为赠予行为,不利于企业的整体税收筹划。
2.0价格转让股权,很可能会构成无偿赠予股权
如果股权是0对价转让,很可能被认为是赠予。如果是赠予的话,那么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赠予股权的人,是可以撤销赠予的。(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所以,哪怕是约定价格为1块钱,也就构成了转让,而不会是赠予,不会导致赠予协议被撤销。
3.0对价转让,也可能会认为并不是一种无偿赠予。因为股权0对价转让中,虽然买方不用付钱,但很可能还会承担其他条件。比如提供劳务、技术、知识产权,提供某些人脉资源。除此之外,买方拿到股权后,很可能还要承担缴付出资的义务等。这些责任都使0对价并不是真正的0对价,买方还是要付出很多很多。
拓展资料:
通常五种情况会被税务局认为价格明显偏低:
(1)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份额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卖家从上一家那里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3)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4)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