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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了,请问没有身份证可以办理离婚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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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23:50

法律分析:身份证丢了,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再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第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第二、本人的结婚证;第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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