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版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
(初稿)
昆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二月
目录
一、基础管理 ......................................................................................................................................................... 1 二、生产工艺 ......................................................................................................................................................... 5 三、设备设施 ....................................................................................................................................................... 12 四、仪表系统 ....................................................................................................................................................... 21 五、储运系统 ....................................................................................................................................................... 24 六、公共部分 ....................................................................................................................................................... 32 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 ....................................................................................................................... 44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一、基础管理 (1)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经营企业,应当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经济类型、许可范围、《危险化学品生隶属关系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及时申领新的危险化产企业安全生产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许可证实施办法》 (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期使用。 (1)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担任主任; (2)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4)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5)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1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L E C D 风险 等级 1 安全许可 未获得安全许可或安全许可失效 1 2 安全管理机构 未按照法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未配备、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 《职业病防治法》 3 3 安全生产责未建立或未签 《安全生产法》 3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任制 危险因素 订安全生产责任制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求,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2)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目标管理; (2)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3)安全生产承诺; (4)安全生产投入; (5)安全生产信息化; (6)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管理; (7)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 (8)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査治理; (9)职业病危害防治; (10)教育培训; (11)班组安全活动; (1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1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 (14)设备设施管理; (15)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 2
依据 L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E C D 风险 等级 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未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全面 《安全生产法》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GB/T3300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6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16)危险物品管理; (17)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18)安全警示标志管理; (19)安全预测预警; (20)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21)相关方安全管理; (22)变更管理; (23)个体防护用品管理; (24)应急管理; (25)事故管理; (26)安全生产报告; (27)绩效评定管理; (28)安全风险公告制度。 (1)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2)操作规程应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1)应当每年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安全培训; (3)调整工作岗位、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3
依据 L E C D 风险 等级 5 操作规程 缺少操作规程或操作规程未 发放、未培训 《安全生产法》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GB/T3300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3 6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未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或培训 学时不足 6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L 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安全培训; 《工作场所职业(4)存在职业危害的,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定期职业健康培训。 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部门予以保证。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应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品设备; (5)重大危险源监控;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7)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或者救援服务; (8)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1)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或委托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提供救援服务; (2)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3)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经评审或论证后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4)重点岗位制定应急处置卡; (5)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设立明显标识; (6)每三年根据生产工艺、生产技术、周围环境、指4
E C D 风险 等级 7 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不足或不符合法规要求的比例 《安全生产法》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12]16号 6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6 8 应急救援 未依据法规标准编制应急预 案或未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挥体系发生变化,或演练评估报告的要求,至少进行一次修订; (7)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 未配备或使用适合工作场所 的劳保用品 (1)应当根据岗位和环境的危险因素,为从业人员配备相应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2)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监督管理规定》 标准,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防护用品; (3)从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劳动法》 《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 依据 L E C D 风险 等级 9 劳保用品配备与发放 6 10 女工保护 女工保护不到位 3 二、生产工艺 企业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危害辨识、风险分析工作。应定期开展系统的工艺过程风险分析。企业应在工艺装置建设期间进行一次工艺危害分析,识别、评估和控制工艺系统相关的危害,所选择的方法要与工艺系统的复杂性相适应。企业应每三年对以前完成的工艺危害分析重新进行确认和更新,涉及剧毒化学品的工艺可结合法规对现役装置评价要求频次进行。 5
1 工艺危害防控 (1)未定期开展工艺危害分火灾 析、工艺危害爆炸 分析不全面或中毒窒息 改进建议未及时执行; 《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第9条 3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L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10 《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第8条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第二条第三款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九条 《关于加强精细E C D 风险 等级 (2)大型、采用危险化工工艺或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危害分析不全面;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1)大型和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要进行HAZOP分析。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要通过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安全论证; (2)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首次工业化设计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基础设计阶段开展HAZOP分析。 1 (3)新开发的工艺未经逐级放大试验;首次使用的工艺未经安可靠证;精细化工反应;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1)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 (2)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3)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金属有机物合成反应(包括格氏反应)的间歇和半间歇反应,要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6
1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4)未经安全风险估。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L 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第二条第一款 《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第9条 企业应编制并实施书面的操作规程,规程应与工艺安全信息保持一致。企业应鼓励员工参与操作规程的编制,并组织进行相关培训。操作规程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初始开车、正常操作、临时操作、应急操作、正常停车、紧急停车等各个操作阶段的操作步骤; (2)正常工况控制范围、偏离正常工况的后果;纠正或防止偏离正常工况的步骤; (3)安全、健康和环境相关的事项。如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与危害、防止暴露的必要措施、发生身体接触或7
E C D 风险 等级 2 工艺操作规程 (1)未按规定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10 第4.3.1条 3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暴露后的处理措施、安全系统及其功能(联锁、监测和抑制系统)等。 操作规程的审查、发布等应满足: (1)企业应根据需要经常对操作规程进行审核,确保反映当前的操作状况,包括化学品、工艺技术设备和设施的变更。企业应每年确认操作规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2)企业应确保操作人员可以获得书面的操作规程。通过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如何正确使用操作规程,并且使他们意识到操作规程是强制性的; (3)企业应明确操作规程编写、审查、批准、分发、修改以及废止的程序和职责,确保使用最新版本的操作规程。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依据 L E C D 风险 等级 (2)操作规程未及时审核、火灾 更新或操作人爆炸 员不能正确使中毒窒息 用操作规程。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10 第4.3.2条 6 工艺或安全仪表报警时未及时处置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1 3 现场工艺安全 安全联锁未正常投用或未经火灾 审批摘除以及爆炸 经审批后临时中毒窒息 摘除超过一个月未恢复 在用装置、设施安全阀或泄火灾 爆炸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实建立工艺联锁保护系统的停用、摘除和投用审批制度 施导则》AQ/T3012-2008 第9.3条 超压泄放装置与压力容器之间一般不宜安装截止阀门。压力容器正常运行期间截止阀门必须保证全开(8
1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0.5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压排放系统未投用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加铅封或者锁定),截止阀门的结构和通径不得妨碍超压泄放装置的安全泄放。 (1)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安全阀出口应连接至适宜的设施系统; (2)对液化烃或可燃液体设备紧急排放时,液化烃或可燃液体应排放至安全地点,剩余的液化烃应排入火炬; (3)对可燃气体设备,应能将设备内的可燃气体排入火炬或安全放 空系统; (4)氨的安全阀排放气应经处理后放空。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装设紧急停车系统。 依据 L 规程》TSGb21-2016 第9.1.3条 E C D 风险 等级 危险物料违规泄压排放或放空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第5.5节 1 4 自动化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 (1)未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 火灾 爆炸 (2)未设置紧火灾 急停车系统。 爆炸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0.2 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九0.2 条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文第4.3.2条 5 工艺参数监控 (1)装置及设火灾 施超温、超压、爆炸 超液位运行; 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1 9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L 《危险化学品生1 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九条 E C D 风险 等级 (2)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火灾 检测报警系统爆炸 未按照标准设中毒窒息 置。 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场所装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 6 安全泄压措施 火灾 (1)安全阀设爆炸 置不规范; 中毒窒息 在非正常条件下,下列可能超压的设备或管道应设置可靠的安全泄压措施以及安全泄压措施的完好性: (1)顶部最高操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的压力容器; (2)顶部最高操作压力大于0.03MPa的蒸馏塔、蒸发塔和汽提塔(汽提塔顶蒸汽通入另一蒸馏塔者除外); (3)往复式压缩机各段出口或电动往复泵、齿轮泵、螺杆泵等容积式泵的出口(设备本身已有安全阀者除外); (4)凡与鼓风机、离心式压缩机、离心泵或蒸汽往复泵出口连接的设备不能承受其最高压力时,鼓风机、离心式压缩机、离心泵或蒸汽往复泵的出口; (5)可燃气体或液体受热膨胀,可能超过设计压力的设备; (6)顶部最高操作压力为0.03~0.1MPa的设备应根据工艺要求置; (7)两端阀门关闭且因外界影响可能造成介质压力升高的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管道。 爆破片、导爆管的设置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如: 1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第5.5.1条 1 (2)爆破片、导火灾 《石油化工企业0.5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爆管设置不规范;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爆炸 中毒窒息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L (1)突然超压或发生瞬时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反应设设计防火规范》备,如设安全阀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装爆破片或爆破GB50160-2008 片和导爆管,导爆管口必须朝向无火源的安全方向;第5.5.12条 必要时应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2)有可能被物料堵塞或腐蚀的安全阀,在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或在其他出入口管道上采取吹扫、加热或保温等措施; (3)较高浓度环氧乙烷设备的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爆破片入口管道应设氮封,且安全阀的出口管道应充氮。 危险物料的泄压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主要包括: (1)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应连接至适宜的设施或系统; (2)对液化烃或可燃液体设备紧急排放时,液化烃或可燃液体应排放至安全地点,剩余的液化烃应排入火炬; (3)对可燃气体设备,应能将设备内的可燃气体排入火炬或安全放空系统; (4)氨的安全阀排放气应经处理后放空。 (5)无法排入火炬或装置处理排放系统的可燃气体,当通过排气筒、放空管直接向大气排放时,排气筒、放空管的高度应满足GB50160、GB50183等规范的要求。 (1)火炬应设长明灯和可靠的点火系统; 11
E C D 风险 等级 (3)涉及液化烃、液氨、液氯、硫化氢等易燃易爆及有毒介质的安全阀及其他泄放设施直排大气(环氧乙烷的排放未采取安全措施);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第5.5.11条 0.5 (4)火炬系统火灾 《石油化工企业0.2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不能有效运行;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爆炸 中毒窒息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2)可燃气体放空管道在接入火炬前,应设置分液和阻火等设备。放空管道内的凝结液应密闭回收,不得随地排放; (3)应保证工艺装置、压力储罐等设施发生各种事故时可燃气体能安全排放; (4)火炬系统必须采取防止回火措施。 工艺的安全培训应包括: (1)应建立并实施工艺安全培训管理程序。根据岗位特点和应具备的技能,明确制订各个岗位的具体培训要求,编制落实相应的培训计划,并定期对培训计划进行审查和演练; (2)培训管理程序应包含培训反馈评估方法和再培训规定。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人员、教师的表现以及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作为改进和优化培训方案的依据;再培训至少每三年举办一次,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频次。当工艺技术、工艺设备发生变更时,需要按照变更管理程序的要求,就变更的内容和要求告知或培训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3)应保存好员工的培训记录。包括员工的姓名、培训时间和培训效果等都要以记录形式保存。 依据 L 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第5.5.20~5.5.23条 E C D 风险 等级 7 工艺安全培训 未能根据岗位特点和应备技能开展工艺安全培训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10 第4.4条 6 三、设备设施 1 设备采用 系统内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设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 12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1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备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L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九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建立并不断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建立设备台账管理制工过程安全管理度,建立装置泄漏监(检)测管理制度,建立电气安全的指导意见》安监管理制度;建立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总管三〔2013〕88建立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号 第七条第十六款 企业应严格执行检维修管理制度,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 企业应制订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落实“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 大型机组的运行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机组运行参数应符合工艺规程要求; (2)机组轴(承)振动、温度、转子轴位移小于报警值; (3)机组轴封系统参数、泄漏等在规定范围内; (4)机组润滑油、密封油、控制油系统工艺参数等正常; (5)机组辅机(件)齐全完好; 13
E C D 风险 等级 2 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不齐全或管理不到位 6 3 设备检维修 (1)检维修制度执行不规范; (2)检维修计划未明确“五定”。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第5.5.6条 6 6 4 大型机组 大型机组运行管理不规范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石油化工设备完好标准》SHS01001-2004 3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6)机组现场整洁、规范。 机泵的运行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1)机泵运行参数应符合工艺操作规程; (2)有联锁、报警装置的机泵,报警和联锁系统应投入使用,完好; (3)机泵运行平稳,振动、温度、泄漏等符合要求; 《石油化工设备完好标准》(4)机泵现场整洁、规范; SHS01001-2004 (5)机泵辅件要求完好; (6)建立备用设备相关管理制度并得到落实,备用机泵完好; (7)电器接线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要求,接地完好; (8)机泵技术档案资料齐全。 设备应精心维护,确保满足下列条件: (1)设备出力能满足正常生产需要或达到设计能力; (2)润滑系统、封油系统、冷却系统、气体密封、平衡管等畅通好用,润滑油、封油选用符合规定,滑动《石油化工设备或滚动轴承温度符合设计要求; 完好标准》(3)润滑油及封油的高位箱、轴向位移控制系统、防SHS01001-2004 喘振措施及压力、流量控制、油、气差压控制齐全好用;报警及停机控制应灵敏准确; (4)运转平稳无杂音,轴位移符合设计规定,振动符合标准要求。 部件应按规定保养,符合下列要求: (1)转子径向、轴向跳动量,各部安装配合,磨损极14
依据 L E C D 风险 等级 5 机泵 机泵运行管理不规范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6 6 压缩机类设备 (1)运行不正常 火灾 爆炸 3 (2)设备部件损坏 火灾 爆炸 《石油化工设备完好标准》3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L SHS01001-2004 限,均应符合规程规定; (2)主体完整,稳钉、机体排污、放水阀门齐全好用; (3)基础、机座坚固完整,地脚螺栓及各部连接螺栓应满扣、齐整、紧固; (4)进出口管线、阀门及附属管线安装合理,不堵不漏; (5)机体整洁,内外表面无敲、打、铲、咬的痕迹,保温、油漆完整美观; (6)附件完好。 安全附件应能有效工作: (1)压力表、真空表、转速表、温度计、传感器、测振探头、安全阀应定期校验,灵敏准确; 《石油化工设备(2)安全护罩、联轴器零部件及盘车机构齐全好用; 完好标准》(3)可燃气体压缩机不得使用皮带传动;其吸入管道SHS01001-2004 应有防止产生负压的措施; (4)离心式可燃气体压缩机应在其出口管道上安装止回阀。 设备应精心维护,确保满足下列条件: (1)设备效能满足正常生产需要或达到设计要求; (2)压力、压降、温度、液面等指标准确灵敏、调节灵活,波动在允许范围内; (3)各出入口、降液管等无堵塞。 部件应按规定保养,符合下列要求: (1)塔体、构件的腐蚀应在允许范围内,塔内主要构15
E C D 风险 等级 (3)安全附件失效 火灾 爆炸 6 7 塔类设备 (1)运行不正常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火灾 爆炸 《石油化工设备完好标准》SHS01001-2004 3 (2)设备部件损坏 1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中毒窒息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件无脱落; (2)塔体、构件、衬里及焊缝元超标缺陷,内件无脱落现象; (3)塔体内外各部构件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及安装技术要求或规程规定。 (4)梯于、平台、栏杆完整、牢固,保温、油漆完整美观,静密封无世漏; (5)基础、钢结构裙座牢固,无不均匀下沉;各部紧固件齐整牢固,符合抗震要求。 安全附件应能有效工作: (1)安全阀和各种指示仪表,应定期校验,灵敏准确; (2)消防线、放空线、紧急放空线等安全设施齐全畅通,照明设施齐全完好,各部位阀门开关灵活无内漏,防雷接地措施可靠。 技术资料需齐全、准确,应具有: (1)设备档案,内容齐全; (2)属压力容器设备应取得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 (3)设备结构图及易损配件图。 设备应精心维护,确保满足下列条件: (1)设备效能满足正常生产需要或达到设计要求; (2)带压设备取得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 (3)设备运转正常,无异常振动,电机电流符合设计规定;机械传动无杂音,搅拌器与设备内加热管、压16
依据 L E C D 风险 等级 (3)安全附件失效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6 (4)技术资料缺失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6 8 反应釜/反应器 (1)运行不正常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石油化工设备完好标准》SHS01001-2004 1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料管内部件无碰撞并按规定留有间隙; (4)润滑良好,油质符合规定,油位正常; (5)温度正常,轴承温度符合规定;润滑良好,油质符合规定,油位正常; (6)热偶完整好用,内村里上下垂直,厚度均匀,无裂纹,无脱落; (7)主轴密封及减速机、管线、管件、阀门、人(手)孔、法兰等无泄漏。 部件应按规定保养,符合下列要求: (1)主要机件材料性能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合理,运行正常; (2)设备内壁无划伤,径向开孔与内壁相贯的圆角处无裂纹; (3)简体外壁腐蚀速率符合设计规定; (4)搅拌轴和电机轴承磨损量符合规定; (5)主体及附件整洁,保温完整,无锈蚀现象,油漆完整美观;基础、裙座牢固,无不均匀下沉,无裂纹;地脚螺栓及各部连接螺栓满扣齐整、紧固,无损坏,不锈蚀并符合抗震要求; (6)主体、管线及附件振幅符合规定; (7)管件、管线、阀门、支架等附件安装合理,涂色明显。 安全附件应能有效工作: (1)减压阀、安全阀、疏水器、控制阀、自控仪表、17
依据 L E C D 风险 等级 (2)设备部件损坏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1 (3)安全附件失效 火灾 爆炸 3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中毒窒息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通风、防爆、安全防护等设施齐全灵敏好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2)消防线、紧急放空线等安全设施齐全畅通。 技术资料需齐全、准确,应具有: (1)设备档案,内容齐全; (2)无损检测资料齐全,符合检修规程:宏观检查及几何尺寸检查报告、超声波探伤报告、金相及硬度检测报告、着色及磁粉探伤报告、缺陷处理及整体退火处理报告; (3)检查、检修及验收记录; (4)设备结构图及易损配件图; (5)运行及故障记录; (6)事故分析报告; (7)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 设备应精心维护,确保满足下列条件: (1)设备效能满足正常生产需要或达到设计能力; (2)管束等内件无泄漏,无严重结垢和振动。 部件应按规定保养,符合下列要求: (1)壳体、管束的冲蚀和腐蚀在允许范围内;同一管程内被堵塞管数不超过总数的10%; (2)隔板无严重扭曲变形; (3)主体整洁,保温、油漆完整美观; (4)基础、支座完整牢固,各部螺栓满扣、齐整、紧固,符合抗震要求; 18
依据 L E C D 风险 等级 (4)技术资料缺失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6 (1)运行不正常 火灾 爆炸 1 9 换热器 (2)设备部件损坏 火灾 爆炸 《石油化工设备完好标准》SHS01001-2004 3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5)壳体及各部阀门、法兰、前后端盖等无渗漏。 (3)安全附件失效 火灾 爆炸 安全附件应能有效工作: 压力表、温度计、安全阀等附件应定期较验,保证准确可靠。 技术资料需齐全、准确,应具有: (1)设备档案,内容齐全; (2)属压力容器设备应取得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 (3)设备结构图及易损配件图。 设备应精心维护,确保满足下列条件: (1)设备效能满足正常生产需要或能达到设计能力,不能超负荷运行; (2)流量、温度、压力等指标准确灵敏、调节灵活,没有严重结焦和憋压现象; (3)炉管无局部过烧、裂纹、鼓包、管径胀大,炉管弯曲不超标; 《石油化工设备(4)火嘴无结焦、堵塞,自动检测仪表控制准确,“三完好标准》门一板”灵活好用; SHS01001-2004 (5)炉体严密无严重漏风,外壁温度符合设计要求; (6)明火加热炉附属的燃料气分液罐、燃料气加热器等与炉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部件应按规定保养,符合下列要求: (1)各部件材质和回弯头、炉管的壁厚、胀接安装等质量要求应符合规程规定,吊挂、管板等受压受热部件无断裂和严重变形; 19
依据 L E C D 风险 等级 3 (4)技术资料缺失 火灾 爆炸 6 (1)运行不正常 10 加热炉 火灾 爆炸 1 (2)设备部件损坏 火灾 爆炸 3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2)炉壁、衬里无严重损坏脱落现象; (3)炉体、对流段、烟道和基础完整,无严重倾斜和裂纹;各部螺栓满扣、齐整、紧固,符合设备抗震要求; (4)进出口管线、阀门、回弯头、焊口和燃烧系统不堵不漏; (5)附属管线安装合理,所有螺栓应满扣、齐整、紧固; (6)炉体及附属设施整洁,保温、油漆完整美观。 安全附件应能有效工作: (1)压力、温度、流量仪表应定期校验,灵敏准确; (2)看火孔、防爆门、人孔门、消防线、紧急放空与防雷接地等安全措施齐全可靠; (3)照明设施齐全好用; (4)烧燃料气的加热炉应设长明灯,并宜设置火焰监测器; (5)加热炉燃料气调节阀前的管道压力等于或小于0.4MPa,且无低压自动保护仪表时,应在每个燃料气调节阀与加热炉之间设阻火器; (6)加热炉燃料气管道上的分液罐的凝液不应敞开排放。 技术资料需齐全、准确,应具有: (1)设备档案,内容齐全; (2)设备结构图及易损配件图。 20
依据 L E C D 风险 等级 (3)安全附件失效 火灾 爆炸 3 (4)技术资料缺失 火灾 爆炸 6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四、仪表系统 (1)安全仪表系统的安全完整性等级低于要求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石油化工工厂或装置的安全完整性等级不应低于SIL3级。 (1)安全仪表系统应独立于基本过程控制系统,并应独立完成安全仪表功能; (2)安全仪表系统不应介入或取代基本过程控制系统的工作; (3)基本过程控制系统不应介入安全仪表系统的运行或逻辑运算。 《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GB50770-2013 第5.2条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L E C D 风险 等级 1 (2)安全仪表火灾 系统未独立于爆炸 过程控制系统 中毒窒息 《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0.5 范》GB50770-2013 第5.3、5.4条 《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GB50770-2013 第5.5条 《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GB50770-2013 1 安全仪表 (3)安全仪表系统非故障安全型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安全仪表系统应设计成故障安全型。 1 (4)安全仪表火灾 系统的逻辑控爆炸 制器不具有自中毒窒息 诊断功能 (5)安全仪表系统未设置冗余 (6)安全仪表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火灾 安全仪表系统的逻辑控制器应具有硬件和软件自诊断功能。 1 逻辑控制器的中央处理单元、输入输出单元、通信单元及电源单元等应采用冗余技术。 安全仪表系统的接地应采用等电位连接方式。 21
《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0.2 范》GB50770-2013 第5.7条 《石油化工安全3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系统的接地方式不正确 (7)系统内的时钟设置非唯一 ⑧多套安全仪表系统之间未物理隔绝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爆炸 中毒窒息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安全仪表系统内的设备宜设置同一时钟。 《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GB50770-2013 第5.0.21条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L 仪表系统设计规范》GB50770-2013 3 E C D 风险 等级 在大型石油化工项目中设置多套安全仪表系统时,每套系统应能独立工作。 3 (1)气体检测系统非两级报警 (2)气体检测报警信号不能有效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进行报警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检测系统应采用两级报警。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0.2 范》GB50493-2009 第3.0.2条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 第3.0.4条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 2 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气体检测报警信号应发送至现场报警器和有人值守的控制室或现场操作室的指示报警设备,并且进行声光报警。 3 (3)可燃气体、火灾 有毒气体检测爆炸 报警系统未独中毒窒息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宜独立设置。 22
0.5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立设置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L 范》GB50493-2009 第3.0.9条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0.1 范》GB50493-2009 第3.0.8条 E C D 风险 等级 (4)现场气体探测器非固定式 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场所的检(探)测器,应采用固定式。 火灾 (5)现场气体探测器设置方爆炸 位不符合要求 中毒窒息 (1)当检(探)测点位于释放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15m,有毒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2m; (2)当检(探)测点位于释放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宽大于5m,有毒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1m。 (1)检测比重大于空气的可燃气体检(探)测器,其安装高度应距地坪(或楼地板)0.3m~0.6m。检测比重大于空气的有毒气体的检(探)测器,应靠近泄漏点,其安装高度应距地坪(或楼地板)0.3m~0.6m; (2)检测比重小于空气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检(探)测器,其安装高度应高出释放源0.5m~2m。 检(探)测器的安装与接线技术要求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 2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 第4.3.1条 6 (6)现场气体探测器设置位置有误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 第6.1.1、6.1.2条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6 (7)现场气体探测器接线不火灾 符合防爆要求 爆炸 3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中毒窒息 五、储运系统 (1)罐区防火堤、防护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建造,且必须密实、闭合、不泄漏; (2)进出储罐组的各类管线、电缆应从防火堤、防护墙顶部跨越或从地面以下穿过。当必须穿过防火堤、防护墙时,应设置套管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封闭,或采用固定短管且两端采用软管密封连接的形式; (3)防火堤、防护墙内场地宜设置排水明沟; (4)每一储罐组的防火堤、防护墙应设置不少于2处越堤人行踏步或坡道,并应设置在不同方位上。隔堤、隔墙应设置人行踏步或坡道; (5)油罐组防火堤内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油罐组内一个最大油罐的公称容量; (6)防火堤内应设置集水设施,连接集水设施的雨水排放管道应从防火堤内设计地面以下通出堤外,并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截油排水措施; (7)储存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储罐组内的地面应做防腐蚀处理; (8)防火堤、防护墙内场地应设置集水设施,并应设置可控制开闭的排水设施。 (1)沸溢性的油品储罐不应与非沸溢性油品储罐布置24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L 范》GB50493-2009 第6.1.4条 E C D 风险 等级 1 罐区 火灾 (1)罐区防火爆炸 堤设置不规范 腐蚀 中毒窒息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14 第3.1节 1 (2)储罐布置火灾 《石油化工企业3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不符合要求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爆炸 中毒窒息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在同一防火堤内,单独成组布置的泄压罐除外; (2)常压油品储罐不应与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天然气凝液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 (3)相邻油罐组防火堤外堤脚线之间应有消防道路或留有宽度不小于7m的消防空地。 依据 L 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第6.2.14 E C D 风险 等级 (3)罐区缺少气体探头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等产生可燃气体的液体储罐的防火堤内,应设检(探)测器。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 第4.3.1条 1 火灾 (4)储罐安全爆炸 设施缺少 中毒窒息 (1)甲B、乙类液体的固定顶罐应设阻火器和呼吸阀。对于采用氮气或其他气体气封的甲B、乙类液体的储罐还应设置事故泄压设备; (2)可燃液体的储罐应设液位计和高液位报警器,必要时可设自动联锁切断进料设施,并宜设自动脱水器; (3)液氨储罐应设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低温液氨储罐尚应设温度指示仪; (4)液化烃储罐应设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以及高液位报警和高高液位自动联锁切断进料措施。对于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还应设真空泄放设施和高、低温度检测,并应与自动控制系统相联; (5)设有蒸汽加热器的可燃液体储罐应采取防止液体超温的措施。 25
《石油化工企业设防火规范》GB50160-2008 0.5 第6.2.19、6.2.23、6.3.10~6.3.12条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L (1)可燃液体储罐的进料管应从罐体下部接入,若必须从上部接入,宜延伸至距罐底200mm处; (2)可燃液体储罐的进出口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 (1)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地上罐组宜按防2火堤内面积每400m配置1个手提式灭火器,但每个储罐配置的数量不宜超过3个; (2)液化烃罐区应设置消防冷却水系统,并应配置移动式干粉等灭火设施; (3)储罐四周应设固定水炮及消火栓。 储罐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阻火器等齐全完好;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升降管灵活;排污阀畅通;扶梯牢固;静电消除、接地装置有效;储罐进出口阀门和人孔无渗漏;浮盘、浮梯运行正常,无卡阻;浮盘,浮仓无渗漏;浮盘无积油、排水管畅通。 储罐按规范要求设置防腐措施。罐体无严重变形,无渗漏,无严重腐蚀。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第6.2.24条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第8.9节 E C D 风险 等级 (5)储罐管道布置不规范 火灾 爆炸 1 (6)罐区消防器材数量少 火灾 爆炸 6 火灾 储罐附件不齐爆炸 全不完好 中毒窒息 6 2 罐区运行管理 储罐腐蚀、变形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钢质石油储罐防腐蚀工程技术规范》 GB50393-2008 3 罐区环境差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罐区环境应满足: (1)罐区无脏、乱、差、锈、漏,无杂草等易燃物; (2)消防道路畅通无阻,消防设施齐全完好; (3)水封井及排水闸完好可靠; (4)照明设施齐全,符合安全防爆规定; 26
6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5)喷淋冷却设施齐全好用,切水系统可靠好用; (6)有氮封系统的,氮封系统正常投用、完好; (7)防雷、防静电设施外观良好。 火灾 浮顶储罐运行爆炸 中浮盘落底 中毒窒息 安全警示标志不齐全 (1)安全间距和出入口设置不规范 (2)有爆炸危险的库房无泄压设施 3 仓库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浮顶储罐运行中严禁浮盘落底。 储罐区、装卸作业区、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电室等重点部分安全标志和警示牌齐全,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94的规定。 危险品库区的防火间距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仓库的安全出口设置应满足规定。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库房泄压设施应满足GB50016的规定。 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在丙、丁类仓库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隔墙和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库房隔开,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仓库应通风良好。 27
依据 L E C D 风险 等级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94-2008 0.2 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第3.4节、第3.5节 6 6 (3)违规设置火灾 宿舍、办公室、爆炸 休息室 中毒窒息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第3.3.8条 6 (4)库房通风不畅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6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1)危险化学品应按化学物理特性分类储存,当物料性质不允许相互接触时,应用实体墙隔开,并各设出入口。各种危险化学品储存应满足规定;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 (3)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4)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5)低、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宜储藏于一级耐火建筑的库房内。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可储藏于一、二级耐火建筑的库房内。二级易燃固体、高闪点液体可储藏于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的库房内; (6)易燃气体、不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分别专库储藏。遇湿易燃物品专库储藏; (7)剧毒品应专库贮存或存放在彼此间隔的单间内,需安装防盗报警器,库门装双锁; (8)袋装硝酸铵仓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仓库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可能产生爆炸性混合气体或在空气中能形成粉尘、纤维等爆炸性混合物的仓库,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28
依据 L E C D 风险 等级 (5)物料储存火灾 不规范,分类爆炸 储存不到位 中毒窒息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第6.6条,第6.8条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 第3.2.1条,第3.3.2条 《毒害性性商品 储藏养护技术条 件》GB17916-1999 第3.2.4条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 6 (6)仓库地面为普通地面处理和防流散措火灾 爆炸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6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施不到位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中毒窒息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面。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 依据 L GB50160-2008 第5.7.4、5.7.5条 E C D 风险 等级 中毒窒息 《关于对危险物剧毒化学品生产、使用(含投料、加注区域,下同)品单位的治安防和储存场所为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要部位,实施重点范状况进行安全( 苏0.5 保护。重要部位设置的治安防范设施,应当达到《危评价的通知》险物品单位“三防”要求》,并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公通[2009]67号)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附件1第一项第(二)条第7款 《关于对危险物品单位的治安防范状况进行安全评价的通知》( 苏0.5 公通[2009]67号)附件1第一项第(二)条第8款 《关于对危险物品单位的治安防范状况进行安全评价的通知》( 苏1 公通[2009]67号)附件1第一项第(二)条第9款 (7)剧毒品专项管理 中毒窒息 剧毒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设施内,必须根据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附近应当设置值班室。 中毒窒息 (1)封闭式储存场所(指墙体和屋顶间封闭的专用仓库或防盗保险柜),应加装由红外等入侵探测器组成的入侵报警系统; (2)半封闭式储存场所(指周围用砖墙或铁栅栏围拦,围拦与屋顶间不封闭的专用场地),宜加装由周界等入侵探测器组成的入侵报警系统; (3)敞开式储存场所(指周围不封闭的专用场地)的槽罐阀门,徒手能打开的应加装防破坏装置。 29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L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第9.3.5条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 E C D 风险 等级 (1)装卸区的防静电设施不规范 火灾 爆炸 (1)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核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 (2)槽罐汽车在装卸过程中应采用专用的接地导线(可卷式),夹子和接地端子将槽车与装卸设备相互联系起来。 汽车装卸站台应满足: (1)汽车装卸栈台场地分设出、入口,并设置停车场; (2)液化气装车栈台与灌瓶站分开; (3)装卸栈台与汽车槽罐静电接地良好; (4)装运危险品的汽车必须“三证”(驾驶证、危险品准运证、危险品押运证)齐全; (5)汽车安装阻火器; (6)液化气槽车定位后必须熄火。充装完毕,确认管线与接头断开后,方能开车; (7)消防设施齐全; (8)劳保着装、工具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6 4 装卸 (2)装卸站台、火灾 装卸作业不满爆炸 足规范要求 《石油化工液体物料铁路装卸车设施设计规范》SH/T3107-2007 3 (3)装卸区域消防器材少 (4)装卸车鹤火灾 爆炸 火灾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铁路装卸楼台应沿楼设计防火规范》台每12m处上下各分别设置2个手提式干粉型灭火器。 GB50160-2008 第8.9.4条 (1)甲B、乙A类液体装卸车鹤位与集中布置的泵的距离30
3 《石油化工企业0.5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位与泵的距离近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爆炸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不应小于8m; (2)液化烃装卸车鹤位与集中布置的泵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甲B、乙、丙A类液体的装卸车应采用液下装卸车鹤管。 依据 L 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第4.4.4条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第6.4.1条 E C D 风险 等级 (5)甲B、乙、火灾 丙A类液体的爆炸 装卸车不规范 1 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全管理条例》第四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危险化学十三条 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危化品运输单位不满足资质要求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必须设置安装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用标识和安全标示牌。安全标示牌应当标明剧毒化学品品名、种类、罐体容积、载质量、施救方法、运输企业联系电话。 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31
1 5 运输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 《剧毒化学品购1 1 1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L 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买和公路运输许等法律、法规对剧毒化学品运输安全的管理规定,悬可证件管理办法》挂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按照《剧毒化第十八条 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载明的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装载数量、有效期限、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运输,禁止超载、超速行驶;押运人员应当随车携带《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以备查验。 六、公共部分 (一)建筑及消防 火灾等紧急情况时,防火间距不足,扩大了火灾的危害性。 (1)厂房之间及与乙、丙、丁、戊类仓库等防火间距不应小于GB50016-2014表3.4.1的规定; (2)甲类仓库之间及与其他建筑、明火散发火花点、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GB50016-2014表3.5.1的规定,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GB50016-2014表3.5.2的规定。 (1)各类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单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应与其使用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相适宜,并有明显标识; (2)当同一建筑物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3)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作业场所的危险性要求,并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4)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建筑物隔墙中的填料应使用矿渣棉或玻璃纤维。 32
E C D 风险 等级 1 建筑物防火间距 火灾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第3.4节、第3.5节 6 2 建筑物耐火等级、构建材料和防火分区 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建筑物和构建耐火等级不合格,扩大了火灾的危害性。 火灾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3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1)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或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部位应设置泄压设施,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门窗,门、窗应向外开启; (2)泄压面积应经过计算,并符合GB50016-2014中第3.6.4条的要求。 依据 L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第3.6.3、3.6.4条 E C D 风险 等级 3 爆炸发生时,泄压面积不符爆炸危险性合要求,扩大厂房的泄压 了爆炸的危害性。 危险建筑物遇风雨及其他异危险建筑物 常情况导致垮塌。 (1)未设置自动火灾报警装置,未设消防水系统与消防通道。 消防设备及通道 爆炸 3 4 坍塌 其他伤害 (1)应对建筑物进行危房鉴定,且有鉴定结论或报告,并建立档案; (2)凡鉴定为危险建筑物,应拆除或大修,暂时无法处理的应封闭,并拆除水、电和气源,设置明显标识。 0.2 火灾 (1)主控室、电气间、电缆隧道、可燃介质的液压站《建筑设计防火等易发生火灾的建构筑物,应设自动火灾报警装置,规范》(GB50016) 0.5 应设置消防水系统与消防通道,并设置警示标志。 (1)车间主控楼(室)、主电室、配电室、电气室、电缆夹层、地下油库、地下液压站、地下润滑站、地下加压站等要害部位的疏散出口必须按规定设置2个安全出口;主控楼(室)、主电室、配电室等、电气室《建筑设计防火2面积小于60m时; 0.2 规范》(GB50016) 22(2)建筑面积不超过250m的电缆夹层及不超过100m的地下电气室、油库、地下液压站、地下润滑站(库)、地下加压站且无人值守的,可设一个,其门必须向外开。 5 (2)车间主控楼(室)等要害部位的疏散出火灾 口未按要求设其他伤害 置2个安全出口。 (二)电气 33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易燃易爆场所未设置防爆电器或设置的防爆电器等级不够。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1)防爆场所应配用防爆电器。应根据爆炸性危险区域的等级及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级别、组别,正确选择相应类型的级别和组别的电气设备,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2)敷设的配电线路必须穿金属管保护。 (1)电气线路选择符合国家规定,敷设要穿管、进盒,保险装置应符合规定要求;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防止超负荷、短路、接触不良,保险装置应符合规定要求,电气装置安装防护箱、罩; (3)安装电气接地、静电跨接以及建筑接地、避雷等装置; (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绝缘检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及时检修; (5)可能发生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装置、线路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防护,电气开关装置应设置在室外,安装防护箱; (6)装置内的电缆沟应有防止可燃气体积聚或含有可燃液体的污水进入沟内的措施。电缆沟通入变配电所、控制室的墙洞处应填实、密封; (7)距散发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设备30m以内的电缆沟、电缆隧道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窜入和积聚的措施; (8)在可能散发比空气重的甲类气体装置内的电缆应采用阻燃型,并宜架空敷设; 34
依据 L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第5.1节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T25295)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1951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 《石油化工企业E C D 风险 等级 1 电气设备 触电 火灾 其他爆炸 6 2 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 (1)电气线路发生短路、过载、接触不良、散热不良; (2)电气接地、防静电装置缺失或损坏; (3)电气设备、装置或照明器火灾 具配置或使用爆炸 触电 不当。 (4)装置区内的电缆沟未用沙填实 (5)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有可能积聚到电缆沟、电缆隧道 6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6)甲类气体装置内的电缆不合规 (7)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电气的 (1)未设置通风或空调系火灾 统,电气盘、触电 箱、柜安全防护装置缺失。 (2)高、低压电气柜前未铺设绝缘胶板,使触电 用不合格安全用具。 (3)配电室有无关的管道通过 (4)配电室电缆沟积水 火灾 爆炸 火灾 爆炸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9)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应低于该爆炸性环境内的级别和组别)。 依据 L 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E C D 风险 等级 (1)设置通风系统或空调系统,确保电气设施完好; (2)电气盘、箱、柜必须设置设备编号、当心触电标《低压配电设计识、单线系统图、接地和接零标识; 规范》 (3)相序线及接线标识规范、柜门保护接地并牢靠、(GB50054) 接线位和母牌等裸露部位均有有机玻璃罩、穿线孔应封堵、线路应横平竖直、固定有序。 (1)高压柜前必须铺设绝缘胶板; (2)高压试电笔、绝缘手套、绝缘套鞋、接地线等电工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按检验标准要求送检,并张贴标识,确保有效。 配电室内除本室需用的管道外,不应有其他的管道通过。 配电室内的电缆沟,应采取防水和排水措施。配电室的地面宜高出本层地面50mm或设置防水门槛。 35
6 3 主电室、电气室、配电室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3 1 3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配电室的门、窗关闭应密合;与室外相通的洞、通风孔应设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的网罩。直接与室外露天相通的通风孔尚应采取防止雨、雪飘入的措施。 (1)可燃气体、液体管道严禁穿越和敷设于电缆隧(廊)道或电缆沟; (2)氧气管道不得与燃油管道、腐蚀性介质管道和电缆、电线同沟敷设; (3)动力电缆不得与可燃、助燃气体和燃油管道同沟敷设。 (1)露天设置的可燃气体、可燃液体钢制储罐必须设防雷接地; (2)输送氧气、乙炔、煤气、氢气等可燃或助燃的气体、液体管道必须设置防静电装置。每隔80~100m应重复接地,进车间的分支法兰处也应接地。 (1)特种设备应由符合国家相应资质要求的专业单位设计、生产、安装、维修,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标志方可使用;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设备进行自行检查,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 36
依据 L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E C D 风险 等级 (5)配电室有小动物进入,有雨雪飘入 火灾 爆炸 3 4 电缆隧道 可燃气体、液体管道穿越和敷设于电缆隧火灾 (廊)道或电缆沟。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1 5 燃气(油)管道和钢制储罐 未设防静电装置和避雷装置。 火灾 其他爆炸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1 (三)特种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主席令第4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1 特种设备 (1)设备及其安全装置未按规定开展定期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及大修; 火灾 3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应使用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相关安全装置要求: (1)起重机起升机构的每套驱动系统应设置两套独立的工作制动器; (2)应设置起重量限制器; (3)应设置不同形式的上升极限位置的双重限位器,并能控制不同的断路装置; (4)起升高度>20m时,还应设置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 (5)额定起重量>20t应设置超速保护装置; (6)司机室和工作通道的门应设连锁保护装置; (7)大车行走机构应设置限位器和缓冲器以及止挡装置等。 (1)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吊具检修、维护、专检、点检、巡检、月检、周检、日常性检查管理制度,吊具必须在其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 (2)吊车必须装有能从地面辨别额定荷重的标识,严禁超负荷运行。吊车滑线必须安装通电指示灯或采用其他标识带电的措施。滑线必须布置在吊车司机室的另一侧;若布置在同一侧,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吊车必须设有下列安全装置: ①吊车之间防碰撞装置; ②大、小行车端头缓冲和防冲撞装置; ③过载保护装置; ④主、副卷扬限位、报警装置; ⑤登吊车信号装置及门联锁装置; ⑥露天作业的吊车必须设置防风装置; ⑦端梁内侧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37
依据 L E C D 风险 等级 (1)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是火灾 非冶金铸造起起重伤害 重机或不满足其他爆炸 强制性安全技术条件。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TSGQ0002) 3 2 起重机械 (2)起重机械功能缺失或失效。 触电 起重伤害 高空坠落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3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1)起重作业应按规定路线进行; (2)起重机启动和移动时应发出声响与灯光信号,吊物不应从人员头顶和重要设备设施(操作室、易燃易爆气体管道及设施)上方越过;吊运时,吊车司机必须鸣笛,严禁同时操作大、小车;不应用吊物撞击其他物体或设备;吊物上不应有人; (3)起重作业应遵循国家标准对现场指挥人员和起重机司机所使用基本信号和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起重机指挥人员应易于被起重机司机所识别。 (1)容器、管道的设计压力应当不小于在操作中可能遇到的最苛刻的压力与温度组合工况的压力。容器、管道不应超压运行; (2)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阀、爆破片、紧急切断装置、压力表、液面计、测温仪表、安全联锁等安全装置; (3)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阀、爆破片、阻火器、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装置; (4)容器、管道使用单位应当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容器、管道的安全操作要求。 依据 L E C D 风险 等级 (3)违规起重作业。 火灾 灼烫 起重伤害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 6 3 压力容器、管道 (1)超压使用、火灾 安全装置缺失物体打击 容器爆炸 或失效。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R5002)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01) 3 (四)危险作业 (1)地下管廊、地下隧道、地下室、滞留易其他爆炸 燃易爆气体、中毒窒息 窒息性气体和其他有害气体的地沟,没有1 有毒有害气体作业 (1)地下管廊、地下隧道、地下室、滞留易燃易爆气体、窒息性气体和其他有害气体的地沟,应设置通风措施; (2)密闭的深坑、池、沟,应考虑设置换气设施。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 6 38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通风措施; (2)进入有毒有害危险区域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具; (1)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容易聚集场所应携带便携式毒害气体泄漏监测仪,佩戴防毒面具。到煤气区域作业的人员,应配备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一氧化碳报警装置应定期校核。 (2)煤气作业工作场所必须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 (1)炉子点火时,点火程序必须是先点燃火种后给煤气,严禁先给煤气后点火。凡送煤气前已烘炉的炉子,其炉膛温度超过1073K(800℃)时,可不点火直接送煤气,但必须严密监视其是否燃烧; (2)送煤气时不着火或者着火后又熄灭,必须立即关闭煤气阀门,查清原因,排净炉内混合气体后,再按规定程序重新点火; (3)凡强制送风炉子,点火时必须先开鼓风机但不送风,待点火送煤气燃着后,再逐步增大风量和煤气量。停煤气时,必须先关闭所有烧嘴,然后停鼓风机; (4)送煤气后,必须检查所有连接部位和隔断装置是否泄漏煤气。 (1)吹扫和置换煤气设施内部的煤气,应使用蒸汽、氮气或烟气为置换介质。吹扫或引气过程中,不准在煤气设施上栓、拉电焊线; (2)煤气设施内部气体置换是否达到要求,应按预定目的,根据含氧量和一氧化碳分析或爆发试验确定。 39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L E C D 风险 等级 中毒窒息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 6 (3)使用煤气火灾 点火未执行正其他爆炸 中毒窒息 确点火顺序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 第10.1.4条~10.1.10条 1 (4)煤气设备火灾 吹扫置换未达其他爆炸 中毒窒息 到安全要求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 第10.1.2、10.1.3条 1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1)停(送)煤气危险作业应填报危险作业申请单,并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办作业手续; (2)按照方案做好停、送气前的准备工作,对参与停(送)煤气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明确分工; (3)按停、送煤气方案要求分别做好停、送煤气作业前的现场安全确认; (4)按照方案确定的停、送气操作步骤和工艺要求规范操作。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了解有限空间存在的风险。应指派专人全程监护,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有限空间管理牌; (2)进入有限空间必须坚持“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的原则,经氧含量和有毒有害气体含量检测至合格水平,作业人员方能进入; (3)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和强制通风。作业前、后,必须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进入有限空间应携带煤气报警仪和氧气探测仪; (4)发生事故严禁盲目施救。 (1)密闭的深坑、池、沟,应考虑设置换气设施,以利维护人员进入; (2)进入有限空间检修前,必须确认切断煤气等毒害介质来源。必须用蒸汽、氮气或合格烟气吹扫和置换煤气管道、设备及设施内的煤气,不允许用空气直接置换煤气;煤气置换完后用空气置换氮气和烟气,然40
依据 L E C D 风险 等级 (5)停(送)煤气作业未制定方案 火灾 中毒窒息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 0.5 《炼铁安全规程》(AQ2002) 2 有限空间作业 (1)进入有限空间未执行“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规定 中毒窒息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 6 (2)进入有限空间检修前,未进行毒害介质有效隔离,未实行停电、挂牌 触电 中毒窒息 其他爆炸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 第9.2.8条 6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后进行含氧量检测,含氧量合格,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进入; (3)使用行灯电压不应大于36v,进入潮湿密闭容器内作业不应大于12v。 (1)危险区域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采取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清理动火部位易燃物,用防火毯、石棉垫或铁板覆盖动火火星飞溅的区域; (2)易燃区域动火时,排烟和通风系统必须关停,并派专人现场监护和及时扑灭火星; (3)在运行的煤气设备上动火,设备内煤气应保持正压,动火部位应可靠接地。在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可燃气体应测定合格,含氧量应接近作业环境空气中含氧量;并将煤气设备内易燃物清扫干净或通上蒸汽,确认动火全程不形成爆炸性气体后,方能动火; (4)动火后应派专人到动火区域下方进行确认,并继续观察15分钟确认无火险后,动火人员方能撤离。 (1)设备检维修和清理工作应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安全交底,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安全确认制度、挂牌制、监护制、锁具制,做好现场的安全措施和现场的安全交底; (2)检修之前应有专人对电、煤气、蒸汽、氧气、氮气等要害部位及安全设施进行确认,预先切断与设备相连的所有电路、风路、氧气管道、煤气管道、氮气管道、蒸汽管道、喷吹煤粉管道及液体管道,并办理41
依据 L E C D 风险 等级 3 动火作业 (1)危险区域动火 火灾 其他爆炸 《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HG30010)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 第10.2.3、10.2.5、10.2.7条 3 (五)检维修作业 1 (1)检维修无安全施工方高处坠落 检维修作业 案,停机未执车辆伤害 行操作牌、停电牌制度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 3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有关检修、动火审批手续。 (1)进入炉、窑内清理检修,应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测定槽罐内氧含量高于19.5%,在人孔处有专人监护; (2)检修中应按检修方案拆除安全装置,并有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装置的变更,应经安全部门同意,并应作好记录归档; (3)高处作业应佩戴安全带,应设安全通道、梯子、支架、吊台或吊盘,不应利用煤气管道、氧气管道作起重设备的支架。高处检修管道及电气线路,应使用乘人升降机,不应使用起重卷扬机类设备带人作业。 (1)设备检修完毕,应先做单项试车,然后联动试车。试车时,操作工应到场,各阀门应调好行程极限,做好标记; (2)设备试车,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施工单位交出操作牌,由操作人员送电操作,专人指挥,共同试车。非试车人员,不应进入试车规定的现场; (3)检修完毕,安全装置应及时恢复。 (1)检修承压设备前,应将压力泄放到常压状态;带料承压管道、容器不应重力敲打和拉挂负重;拆卸管道及槽罐人孔等,应将料、风、汽、水排空;作业时不应垂直面对法兰,防止物料喷出; (2)进入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带,使用36V以下的电源照明。 依据 L E C D 风险 等级 (2)检修过程火灾 未落实检维修高处坠落 机械伤害 作业方案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 3 (1)检修结束火灾 未按程序进行机械伤害 试车,安全装其他爆炸 置未及时恢复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 3 2 承压设备检修 (1)承压设备灼烫 带压作业、进触电 入设备内部未机械伤害 使用安全电源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 1 (六)职业健康 1 职业病危害未定期对职业其它伤害 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42
《中华人民共和6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检测 危险因素 病危害场所进行检测,未将检测结果公布、存入档案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依据 L 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 E C D 风险 等级 2 职业健康体检 未按规定进行其它伤害 职业健康体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 6 3 职业病危害申报 未按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其它伤害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或未申请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 3 43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七)厂内运输 (1)高炉炉台区,渣罐车、铁水罐车应有各自运输专线。渣铁线应高于周围地面,两侧应有排水暗沟; (2)电动铁水罐车的停靠处,应设两个限位开关,车辆运行应发出红色闪光与轰鸣等警示信号。采用跨间使用的电动小车或短距离输送用的电动台车,应采用安全可靠的供电方式,应设置电缆导入槽和盘卷装置、制动器、行程开关、声光信号、止挡装置; (3)铁水罐车、钢水罐车台面应砌砖防护。应根据需要,在轨道端头设置事故滑轮。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L E C D 风险 等级 (1)地面车辆轨道不平、无火灾 警示信号和限车辆伤害 位开关等安全防护装置 1 运输与输送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4387) 1 (2)皮带运输机事故开关、火灾 紧急拉绳等安机械伤害 全装置缺失、损坏或失效 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环境污染 (1)带式输送机应有防打滑、防跑偏和防纵向撕裂的措施以及能随时停机的事故开关和事故警铃;头部应设置遇物料阻塞能自动停车的装置;首轮上缘、尾轮《带式输送机安及拉紧装置应有防护装置;煤粉输送系统应设除铁器全规范》和杂物筛; (GB14784) (2)带式输送机运转期间,不应进行清扫和维修作业,也不应从胶带下方通过或乘坐、跨越胶带。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重大危险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44
1 1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1)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3 监总局令40 号及第79 号)第八条、第九条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 (1)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2)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 的。 (2)重大危险源超过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通过定量风险评价确定的重大危险源的个人和社会风险值,不得超过安监总局40号令规定的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超过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40 号及第79 号)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40 号及第79 号)第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40 号及依据 L E C D 风险 等级 1 环境污染 2 管理制度 未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或制度未得到执行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环境污染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 1 3 报警装置 火灾 重大危险源报爆炸 警装置和停车中毒窒息 装置有缺陷 环境污染 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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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具备紧急停车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 天; 火灾 生产装置不满爆炸 足自动化要求 中毒窒息 环境污染 依据 L 第79 号)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40 号及第79 号)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40 号及第79 号)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40 号及第79 号)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40 号及E C D 风险 等级 4 生产装置 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 0.5 5 仪表系统 重点设施缺少紧急切断装置和独立仪表系统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环境污染 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0.5 6 视频监控 火灾 (1)缺少视频爆炸 监控系统 中毒窒息 环境污染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环境污染 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1 (2)视频监控系统不符合标准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3 46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L 第79 号)第十三条 未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环境污染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并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47
E C D 风险 等级 7 安全设施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40 号及第 79 号)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40 号及第79 号)第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40 号及第79 号)第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40 号及3 8 责任机构 未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环境污染 3 9 安全培训 未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环境污染 1 10 安全告知 火灾 (1)未在场所爆炸 设置明显的安中毒窒息 全警示标志 环境污染 1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L 第79 号)第十八条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环境污染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40 号及第79 号)第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40 号及第79 号)第二十条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40 号及第79 号)第二十条 E C D 风险 等级 11 (2)未履行告知义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 6 12 火灾 (1)未建立应爆炸 急预案或应急资源配备不足 中毒窒息 环境污染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法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涉及剧毒气体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两套以上(含本数)气密型化学防护服;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 3 应急救援 13 火灾 (2)应急器材爆炸 配备不足 中毒窒息 环境污染 3 14 (3)应急演练不符合法规要求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重演练计划,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大危险源监督管(安(1)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理暂行规定》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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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环境污染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L (2)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监总局令40 号及次。 第79 号)第二十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应急预一条 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 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1)辨识、分级记录; (2)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3)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4)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5)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7)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8)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9)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10)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11)其他文件、资料。 危险化学品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49
E C D 风险 等级 15 档案管理 (1)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 火灾 爆炸 中毒窒息 环境污染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40 号及第79 号)第二十二条 3 (2)新改扩时 《危险化学品重1 昆山市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建议清单(初稿) 场所/环节 序号 /部位 危险因素 未向属地政府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 风险度 主要防范措施 目,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评估和分级、登记建档工作,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依据 L 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40 号及第79 号)第二十四条 E C D 风险 等级
说明:本文中的风险度“L”值仅供参考,使用者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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