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双方均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
2、有配偶者的一方与没有配偶者的一方之间的非法同居;
3、双方均没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此外,对于非法同居而言,还有一种情形,就是重婚,或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之所以将以上情况称之为非法同居,主要是因为符合形式要件的婚姻与非法同居的法律效果是不一样的,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
在非法同居中,很多适合夫妻关系的法律制度对非法同居是不适用的。比如,非法同居不适用夫妻财产制度,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否则,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非法同居一方不享有对另一方的继承权,除非一方订立遗嘱将其遗产归同居的另一方所有等等。在财产制度上的区分,是合法夫妻关系与非法同居最大的不同。此外,对于非法同居中的身份关系认定,因为同居的男女双方为非法的,双方不具有夫妻的身份关系,所生子女也为非婚子女,将影响子女以后的户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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