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个人欠债与公司并没有关系,不会连累公司。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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