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丙方的介绍协助与见证下,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其和合法拥有的座落于市幢并对该房屋的的相关权属证书及甲方的身份证件审查确认。该房屋附属设施包括: 2、该房的房型为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 使用,在租赁期内,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为月,自日起至月日止。
2、在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续租,应提前一个月 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经甲方许可后,双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计支付方式:
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 (大写)元整,租金以 (月付 季付 半年付 一年付)方式支付,支付时间为 ,其中第一次租金在乙方接受该房房屋之日支付。 五、其他费用:
1、甲方应对乙方接受该房屋之前的所有费用(具体包括: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及相关的其他费用)全部付清。
2、乙方承担该房屋租赁期内产生的各项费用,具体为: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及相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按照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交纳上述费用,并将缴纳单据的复印件交与甲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收取房租,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使用房屋,有权在合同期满后收回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
2、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的日内,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 3、该房屋在非因乙方过错使用的情况下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及承担维修费用。 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权属清楚,无使用纠纷。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交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修缮义务。
2、乙方应爱护使用的租赁房屋,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将该房 屋转租。
4、乙方不得再该房屋内进行非法活动,并应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5、乙方对于因过错使用,导致的租赁房屋毁坏,有修复的责任并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对于该房屋的附属设施在使用 过程中的毁坏,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维修费用。 八、押金及违约责任:
1、乙方自接受租赁饭服务之日向甲方交纳押金(大写)元整。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按合同约定收回租赁房屋之日返还乙方。
2、如乙方逾期交纳房租金,每日按拖欠租金的究乙方违约责任。
3、乙方在租赁期内,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每逾期一天,则按上述费用的1%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 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附属设备设施清单: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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