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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税费

2023-11-17 来源:榕意旅游网

  对于存量房买卖所涉及税费的缴纳,买卖双方约定按照下列方式承担:

  7.1 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承担的纳税义务,缴纳各项税费。

  7.2 出卖人承担的税费为:【所得税】【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综合地价款】【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    】。

  买受人承担的税费为:【契税】【印花税】【    】。

  7.3 其他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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